上海工商部門稱達芬奇家居已按期繳納罰款
記者11日從上海工商部門獲悉,此前一度聲稱“不服工商部門處罰”的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已按期繳納了133.42萬元的罰款。
2011年12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向達芬奇公司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經銷的“卡布麗緹”家具未配有中文說明書,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部分產品經檢測有部分指標不合格,工商部門決定沒收不合格產品,并處罰款133.42萬元,同時責令其改正標簽標注、網頁宣傳等不規范內容。
對于這一處罰,達芬奇公司公開表示不服,并稱“將對上海市工商局提起行政訴訟”。
上海工商部門11日表示,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發后,達芬奇公司已在規定的時間內,足額繳納了133.42萬元的罰款。截至目前,上海工商部門尚未接到任何達芬奇公司起訴的信息。
達芬奇稱不回應新聞出版總署調查結果
針對新聞出版總署最新公布的“達芬奇”報道問題調查結果,達芬奇公司昨天表示,經過公司開會研究,決定不進行回應。
昨天下午,達芬奇公司董事黃志新先生給本報記者打來電話,據他稱,昨天上午,達芬奇公司對新聞出版總署的調查結果進行了開會研究,經過討論,公司相關方面達成一致,決定不對新聞出版總署的調查結果進行回應。黃志新表示,“一直關注達芬奇事件的媒體應該知道是怎么回事”。
2月10日,新聞出版總署在其官方網站上通報了“達芬奇”報道問題調查結果,稱中央電視臺對達芬奇公司的報道內容基本屬實,達芬奇公司銷售的部分家具存在質量不合格等問題,未發現“央視記者”收錢,但報道也存在個別采訪對象的身份未經核實、結論不夠嚴謹等問題。
央視報道:
達芬奇天價家具被指造假洋品牌實為作坊貨
●2011年12月23日 上海市工商局向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處133.42萬元罰款。
●2011年12月31日 達芬奇家居執行董事黃志新說,《每周質量報告》記者李文學“故意編發虛假報道,隱匿新聞事實,并聯合唐英、崔斌對達芬奇進行敲詐勒索”。《新世紀》周刊報道稱,達芬奇自稱“匯”了100萬元擺平“造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