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記者見到市民劉女士,她告訴記者,自己在煙臺富爾瑪國際家居生活廣場剛買了一套小座椅,價錢不貴也就六百元, 可是交錢時候發生的事讓她覺得挺別扭。
據劉女士介紹,她看好商品后,跟廠家簽訂了一份商品銷售合同,由商家將商品送到她家。隨后在廠家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她到富爾瑪一樓交款。錢交完后,工作人員給了她一張煙臺富爾瑪國際家居生活廣場收款單,其他的就沒有了。劉女士向收銀員索要發票,工作人員卻說發票由廠方負責。而在交款前,劉女士曾詢問過廠方的工作人員,廠方工作人員告訴劉女士,富爾瑪家居廣場里的各個品牌統一由商場進行收費,他們沒有發票。兩方的說法不一,讓劉女士很是擔憂。
劉女士拿出自己的收款單告訴記者,收款單雖然寫了售后服務的處理按國家新“三包”規定執行,如發生質量問題請與售后服務中心聯系,也留了售后服務中心的電話。但是她還是不放心,因為發票是國家稅務部門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也是商品出現問題后,消費者保障自己權益最有力的保障。這張收款單是富爾瑪提供的,說是跟發票一樣,有什么事拿著收款單一樣能解決,可劉女士很疑惑,一個商場的收款單能具有跟發票同等的效力嗎?再者說,如果是消費者跟廠家發生糾紛,商場能站在消費者這邊嗎?
14日,記者來到了富爾瑪國際家居生活廣場,對于在富爾瑪商場購買商品是否有發票進行詢問,幾位廠家的銷售人員回答有些含糊,他們告訴記者,現在還沒有發票,不過以后會有,至于需要等多少時間才能拿到發票,銷售人員無法給記者一個準確的答復。
也有銷售人員這樣解釋:“家居商品基本不能報銷,所以一般沒發票……”一位廠方的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他們入駐富爾瑪家居廣場,應該由商場統一到當地稅務部門登記開戶,然后他們從富爾瑪購買發票,將發票開給顧客。“開業這么多天了,不知道富爾瑪怎么還不開戶……”這位工作人員自語道。
隨后,記者又走訪了商場的一些顧客,聽聞劉女士的遭遇,很多顧客表示也有同樣的擔憂。還有顧客提出,商場不給發票,廠家也不給發票,那這樣的商品如何上稅?不僅損害市民的利益,更損害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