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一些家庭忙著為家中添置家具。然而家住太原市的趙女士近來卻有如此遭遇:自己花數萬元錢定制了一套某品牌的櫥柜,安裝之后才發現是“冒牌”產品。“安裝之后發現做工很差,門板一高一低,而且櫥柜的石面還有破損。”仔細對比后,趙女士發現,自己買到的家具品牌多了幾個字。通過網上查詢,趙女士得知,某品牌生產商的地址在廣州,而自己買到的生產地址則在鄭州。
為了進一步確定“真假”,趙麗致電某品牌廠家咨詢,對方答復只在廣州生產。這時的趙女士才如夢初醒,自己花貴價錢買到的產品,原來竟是“冒牌貨”。
記者從山西省消費者協會了解到,家具類投訴在2011年、2012年都是熱點。其中,消費者反映定制家具尺寸不對、有色差、款式與預訂不一致的情況非常普遍。
“發生家具類的糾紛,多數消費者會選擇與商家協商來解決。”山西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劉麗敏說,協商不成時,有的消費者干脆自認倒霉,而這種心理也會被商家利用,形成一種行業內的惡性循環。
針對以上現象,專家提示,購買定制類商品一定要簽訂詳細的合同,并索要有效發票。一旦發生糾紛,合同和發票就會成為證據。
“如果發現商品的材料、尺寸等與合同中注明的不一致時,商家就構成違約,消費者可依此來維權。”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中心12315指揮中心副主任羅毅說,如果有證據證明所購商品為第三方廠家所生產的“替代品”,消費者可以起訴商家要求更換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