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公布了首發招股說明書,然而記者在翻閱該公司的招股說明書后卻發現,擬登陸創業板的廣東奔朗曾在2010年遭受海關處罰、觸及上市紅線,此外公司對關聯方、已上市公司科達機電的依賴度正逐年走高,而公司應收賬款過多以及由此引發的虛增利潤的猜測也讓投資者對廣東奔朗的IPO前景難以放心。
海關處罰案底未銷
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發行方在提出IPO申請的最近36個月內“不得存在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的情況,然而意欲登陸創業板的廣東奔朗卻偏偏觸犯了證監會的監管“天條”。
據廣東奔朗招股書顯示,廣東奔朗曾于2010年9月2日委托報關以一般貿易方式向蛇口海關申報產品出口,產品包括磨塊、金剛石修邊輪、樹脂金剛石修邊輪、樹脂倒角輪、金剛石刮刀等。然而蛇口海關在驗關時發現,其中部分產品實物和廣東奔朗向海關申報的內容有出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蛇口海關據此對廣東奔朗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蛇關緝違字[2010]1887號),并對廣東奔朗處以28000元的罰款。
雖然廣東奔朗對蛇口海關上述處罰的判斷為“此次受罰不屬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但華泰證券分析師陳勇指出,蛇口海關對廣東奔朗的處罰距今不到兩年,且又有海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證,若證監會發審委據此否決廣東奔朗的IPO申請,也是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關聯方力挺公司業績
據廣東奔朗招股書披露,公司第二大股東為自然人盧勤,盧勤持有公司股票35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16%,而盧勤的另一個身份則是上市公司科達機電第一大股東、公司董事長,廣東奔朗也因此成為科達機電關聯交易方,而廣東奔朗的招股書顯示,自2009年以來,廣東奔朗每年都與科達機電發生關聯交易,而關聯交易收入在廣東奔朗凈利潤中所占的比例也在逐年走高。
據了解,2009年廣東奔朗自科達機電獲得的關聯交易收入還只有666.65萬元,但到2010年時這一數據已激增至1393.93萬元,到2011年時則進一步達到2681.08萬元,關聯交易占當年凈利潤的規模也從2009年的16.86%升至2011年的39.71%。科達機電在2009年還只是廣東奔朗的第十大客戶,但至2011年時,科達機電已在廣東奔朗的主要客戶名單中高居第三位。
華泰證券分析師陳勇表示,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發行人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不得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雖然關聯交易收入不等于凈利潤,但廣東奔朗對關聯方科達機電的依賴度卻的確在上升,這也是投資者需要警惕的。
或用賒銷虛增凈利
除了對關聯方的依賴日漸加深外,廣東奔朗應收賬款的快速增長也令人不放心,據招股書顯示,2009年~2011年期間,公司應收賬款分別為0.85億元、1.34億元和1.5億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42.11%、46.83%和42.09%。隨著應收賬款數額的大幅增長,公司的應收賬款的周轉率也從2009年的4.29次降至2011年的3.95次。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2011年期間,廣東奔朗的凈利潤分別為3953.67萬元、6214.96萬元、6751.69萬元,均不足同年應收賬款總額的1/2。
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師指出,從表面上看,廣東奔朗應收賬款規模過大的主要風險在于,一旦未來宏觀經濟或客戶經營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廣東奔朗可能面臨壞賬損失。但應收賬款和凈利潤之間的懸殊差距意味著廣東奔朗可能運用賒銷等手段增加銷售,如果真是如此,廣東奔朗就存在虛增利潤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