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設計”與“小設計”
對于我來說,設計有“大設計”和“小設計”的范疇。“大設計”的概念,是指除了做空間設計,在項目前期還會通過不同學科背景的專業人員組成的團隊,幫客戶做前期的策劃、經營方向的梳理和定位、運營、管理模式的建議等。現在的商業行為關系到的不止是商業本身,還有很大的延伸面,我們需要把面放大,所以這些前期工作是基礎。完成調研后,我們會分享自己的觀點,進行頭腦風暴,互相激發創意和靈感,將“大設計”的基調定好后再開始空間設計。
比如設計一個餐廳,它除了是用餐的地方,是不是可以做得更有意思呢?如果餐廳里面有一個房間用于搞生日派對,當使用者看到自己和朋友的照片都出現在墻上,會有什么反應?所以我們想表達的不是一個吃飯的地方,而是一個能適應社交行為的空間,這樣的空間會更受歡迎。對設計始終保有去探索和研究的高度熱情,是“大設計”的必備元素。
與“大設計”相互依存、相互支撐的“小設計”,包含了我們一貫堅持的設計理念:公共性、開放性與趣味性。現在大部分的空間劃分很獨立,基本上都是封閉的,在無形中割裂了彼此間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比如一個家,為什么廚房就是廚房、客廳就是客廳、臥室就是臥室呢?能不能在靠近廚房的地方看報紙或做功課呢?如果把空間打開了,相互之間就可以有交流。但是這種開放性并不是說提供一塊空地就能滿足,而是要創造一些社區行為,讓彼此間可以存在一些關系轉換,這就是外國學者所說的“關系美學”。所以設計不單單是關注空間本身,而是要關注空間背后的生活方式和社交美學。
現在商業模式都是相對傳統的,空間的美觀與否并不能成為消費者長期選擇的理由,怎樣在空間里提供更多公共性、開放性、趣味性的點來吸引顧客消費,是我們需要思考的方向,也是很多業主追捧我們的原因。